民间借贷--胜诉案例
案情:
陆某与李某系朋友关系,陆某与王某系夫妻。2014年×月×日陆某向李某借款100万元,并要求李某将借款100万元直接打款至第三人甲某个人账户,双方约定一个月后归还借款,到期后陆某未能偿还借款,2016年×月×日,陆某向李某出具借条一张,承诺于2016年12月31日前归还借款。到期后,陆某再次违约,借款100万元至今未付。在2017年3月份、4月份陆某又向李某借款两笔共5万元,李某还是根据陆某要求将借款直接汇至第三人乙某个人账户,并约定借款一个月后归还。该两笔借款均到期未偿还,并且陆某一直拖延还款,李某无奈,诉至法院。
律师说法:
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,根据《合同法》、《婚姻法》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,陆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,本案中的债务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,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。李某起诉要求陆某与王某共同偿还借款,有借据、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,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实充分,法院最终支持李某诉请。
法律依据:
1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 第二十四条
2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 第二条、第九条、第二十九条
3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 第二百零六条、第二百零七条